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项目面向有经营资质、信誉好,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机构)以询价方式公开进行比选服务商采购,诚邀合格及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服务商参加。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结算方式:参照国家标准,按实际检测人次结算
三、服务期:一年
四、资格要求:
1、服务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独立完成询价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服务商;
2、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1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服务商须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服务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服务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服务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服务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且具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可的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
4、拟配备检测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医学执业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服务内容:在昆明学院指定地点,完成学校师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六、特别说明: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医保(2022)38号文规定,核酸检测价格标准,单人单检每次不超过28元,混检每人次不超过8元,服务商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
七、获取询价文件方式及地点: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获取地点:昆明学院行政办公楼424室 喻老师(电话:0871-65098210)
获取时间: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12日,上午:9时-11时(工作日)
获取文件时需提交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若是授权委托代理人来获取文件需提交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凡14天有上海、吉林等重点涉疫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谢绝入校。入校实行报备审批制度,有意报名获取文件的服务商,需提前1天向喻老师联系(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或车牌号)进行报备审批后才能入校。进校时,门卫核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绿码和昆明本地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正常(≤37.3℃)、持身份证登记后方可入校。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上午8:40时—9:3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需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并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学院洋浦校区南门保安室 喻老师 电话:(电话:0871-65098210)
八、本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昆明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