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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关于征集校史文献、影像、实物资料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4:52:09

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昆明学院历史渊源久远,培养造就了以“人民音乐家”聂耳等为代表的杰出校友和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无数英才。为发掘利用校史资源“宝藏”,完善校史档案和文物典藏,推进校史馆筹建,展现学校发展历程和办学成就,增强广大师生、校友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为立德树人、文化传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精神动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史文献、影像、实物资料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即日起至2024年10月。

2.长期征集。学校长期接受校史资料捐赠。

二、征集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历届校友,以及关心昆明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范围

(一)时间范围

本次集中征集的昆明学院校史资料,包括以下时间范围内,与昆明学院历史有关的资料:

1、2004年教育部批准筹备建立昆明学院以来的校史资料。

2、合并、并入昆明学院的原各学校校史资料,即原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昆明大学、原昆明市教育学院(筹)、原昆明师范学校、原昆明幼儿师范学校、原昆明市立信会计学校、原昆明市轻工业学校、原昆明市城乡建设学校、原昆明市农业学校(至2009年)、原昆明市卫生学校(至2009年),以及在这些学校创建、发展中的校史资料。

3、1903年建立云南高等学堂后,1906年设立师范部、1907年改设两级师范学堂史料,1912年以后云南省会师范学校、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昆华师范学校以及先后并入昆华师范学校,1950年并入昆明师范学校各学校的校史资料。

(二)载体范围

包括能够反映学校建设发展历史的文字图表、实物用品和音像制品等。

四、征集内容

(一)文字图表类

1.与昆明学院及此前有关学校筹建、建立、合并、并入、升格、更名等重大事项相关的来文、校内形成的文字资料。

2.各级领导、知名人士、专家学者、重要外宾有关学校的批示、题词、题字、讲话、文稿等文字资料。

3.昆明学院及此前有关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指南、招生计划表、教材、教学大纲、教案、讲义、试卷、学生作业,学校举办或师生参与的各类学术会议、文体活动、赛事等形成的文字资料。

4.反映学校历史发展和建设成就的文件、文稿、资料汇编、大事记、年报、总结、报刊、宣传品等文字资料。

5.学校师生的专著、译著等出版物或内部资料,曾在学校求学或工作过的革命烈士、知名人士、专家学者、有影响的华侨和境外华人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证书,历届毕业生毕业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签等文字资料。

6.反映学校历史发展中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记叙材料、通讯报道、口述访谈资料、回忆录、日记、随笔,以及学校重要庆典、各类重大活动收到的贺信、贺电等文字资料。

7.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文字资料。

(二)实物用品类

1.标识类。校徽、印章、校旗、校训、标牌、纪念章、文件袋、信笺、信封、票据、出版物、宣传品等。

2.证书类。委任状、聘任书、工作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学位证、毕业证、就业分配派遣证、奖状、奖章、奖牌、奖品等。

3.教学类。教具、工具、模型、教材、教案、讲稿、试卷、作业、图纸、实习实验报告等。

4.项目类。各类项目申报、立项、研究、建设、结项、验收等活动形成的实物资料。

5.文稿类。论著、译作、手稿、信函、笔记、日记。

6.艺术创作类。书法、绘画、篆刻、雕塑、曲谱、工艺品等师生、校友创作作品。

7.纪念品类。毕业照、纪念册、纪念品等。

8.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其他实物资料。

(三)图像影音类

1.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建设发展中重要事项的照片、录音、录像。

2.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国内外重要人士来校考察、视察、访问及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等的照片、录音、录像。

3.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师生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以及校园生活、文化、体育比赛的照片、录音、录像。

4.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党代会、教(职)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等党建群团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

5.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主办、承办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

6.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音视频记录资料。

7.学校各个历史时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影像资料。

8.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照片(含底片)、音频、视频等数字化资料。

五、资料用途

根据所征集校史资料的价值,分别用于以下工作。

(一)档案馆藏。

(二)校史陈列。

(三)校史编纂。

六、征集原则

校史资料征集以持有人自愿捐赠为原则,以资料合法为前提,充分体现捐赠人“关爱学校,泽被后人”意愿。

七、征集办法

(一)校史资料收藏、持有者自愿向学校捐赠、提交原件供学校复制或委托管理。

1.捐赠。直接将校史资料捐赠学校收藏、管理、利用。

2.复制。直接向学校提供复制件,或提供原件由学校复制、翻拍或扫描后将原件归还本人。

(二)征集到的校史资料都将进行登记,协商管理使用。

向学校捐赠的校史资料,经甄别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并纳入馆藏的,都将进行详细登记,注明捐赠者姓名、身份、实物内容等信息;捐赠具有较高价值校史资料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具有优先查阅利用所捐赠校史资料的权利;择要展出时亦将注明捐赠者信息。

(三)各种载体校史资料具体捐赠方式。

1.所有校史资料捐赠请填写《昆明学院校史资料捐赠登记表》,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发到校史资料征集专用电子邮箱。

2.校内师生及有便利条件的校史资料捐赠请直接到学校档案馆(校史馆筹建办公室)现场办理捐赠手续。

3.校史资料扫描件和其他可进行电子化处理的校史资料,可通过校史资料征集专用邮箱传递。

4.昆明市区外捐赠的实物类校史资料、具有特殊价值的校史资料,可联系学校档案馆(校史馆筹建办公室)具体协商捐赠方式。

八、组织领导

校史资料征集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开展。

由档案馆(校史馆筹建办)牵头,组建校史资料征集工作组,档案馆(校史馆筹建办公室)馆长(主任)兼任组长,档案馆(校史馆筹建办公室)工作人员、各单位负责校史资料征集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校史资料征集工作。

档案馆(校史馆筹建办公室)负责接收、分类整理、保存校史资料、提供利用等工作。

学校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校史资料征集的动员组织、联络协调和搜集整理工作。

九、工作要求

各单位校史资料征集组织联络员请于2024年6月20日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OA报学校档案馆(校史馆筹建办公室)。联系人:龙星宏;联系电话:65098920

校史资料征集的咨询、协商等具体事宜,请与学校档案馆(校史馆筹建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龙老师 杨老师

电 话:0871-65098920;0871-65098596

电子邮箱:KMUDAG@kmu.edu.cn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浦新路2号昆明学院档案馆(校史馆筹建办)

邮编:650214


附件:

1.昆明学院校史资料捐赠登记表

2.昆明学院校史资料捐赠证书



昆明学院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