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昆明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复试名单确定
1、以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B区)为基本条件,根据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按照1:1.5的招录比例确定复试名额。
2、复试以差额形式进行,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上线学生,全部进入复试。复试名额空余部分,从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中,按照初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遴选补足。
3、复试考生名单公布之后,如果出现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机会、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学院有权从符合条件的后备考生中,按照初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遴选补足。在我校复试名单公布前,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校复试名单,不得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
4、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之后,统一在学校网站与学院网站同时公布。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
1、身份证: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复核)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原件(现场复核)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备现场复核。
4、学籍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核验结果)打印件原件(现场复核)及复印件1份。往届本科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核验结果)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需到教育部指定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毕业证、学位证: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现场复核)及复印件各1份。
6、大学成绩单:提交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1份,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7、政审表:提交政审表1份。暂无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向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小组说明具体情况,经同意后可暂不提供,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8、体检材料:考生应在复试前(1个月以内)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体检证明材料。体检须包括采血、胸片、血常规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色觉和听力检查、十二通道心电图检查等相关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
体检不合格或未提交证明(报告)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9、对同等学力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各院系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同等学力考生须单独提交:(1)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2)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其他能证明本人相关能力的书面材料1份。
三、复试形式
1、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测试。
2、按复试考生人数三倍以上准备好专业知识题目,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其中2~3个题目进行回答。由复试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除面试外,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科目名称、参考书目、考试大纲详见《昆明学院2019年农业专业学位硕士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一览表》。
四、复试成绩
1、外语成绩。满分100分,包括:英文自我介绍(50分);英文听力会话(50分)。
评分标准:从语法、词汇、表达与交流等方面考察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
2、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专业知识问答。
评分标准:
(1)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心理健康程度(20分)。
(2)中文或英文问答:大学阶段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工作期间表现情况(20分)。
(3)抽取2~3个题目进行回答: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20分)。
(4)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20分)。
(5)表达和应变能力(20分)。
3、复试成绩 = 外语成绩 × 20% + 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成绩 × 80%
4、考生复试结束,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24小时之内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 = (初试总成绩 ÷ 5) × 50% + 复试成绩 × 50%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预定为2019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复试地点:昆明学院洋浦校区,具体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详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七、录取原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被录取资格。
5、对于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6、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7、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八、信息公示
1、复试名单公示
首批复试名单将于3月下旬在学校及学院网站首页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根据录取工作的实际需要,学院可于4月中旬之后陆续公布后续批次的复试名单,直至录取工作结束。
2、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及学院网站首页统一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批次复试的考生,将分批次公示拟录取名单。
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3、咨询电话:0871-65098958
4、监督投诉电话:0871-65098048
九、其他情况说明
考生调剂、监督与复议等相关内容,详见《昆明学院2019年硕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昆明学院政审表
昆明学院农学院
2019年3月21日